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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貝、魚板可以帶回台灣嗎?

乾干貝與魚板帶回台灣可以

可以。干貝和魚板屬於經乾燥或調製加工的水產品,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的參考表把這類水產品列在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官方沒有點名干貝。干貝1.2公斤的上限只寫在大陸地區物品的限量表,一般的限量表沒有干貝的單項上限,日本產的干貝算在農畜水產品類總量6公斤內。

生鮮、冷藏或冷凍的干貝算不算經乾燥、加工調製的水產品,官方沒有說明,規定請看生鮮海鮮那一頁。

日本干貝、魚板帶回台灣的檢疫規定

這是入境台灣時的動物檢疫規定。水產品要不要申報檢疫,看有沒有經過加工。

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的參考表把「經乾燥、醃漬、調製等加工處理之水產品」列在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臺北關的說明也寫著,活動物及其產品禁止攜帶,但經加工、調製的水產品除外。官方沒有點名干貝,曬乾的干貝屬於經乾燥加工的水產品。魚板只在臺北關2019年的舊頁裡被點名,列在無須檢疫的一側,官方沒有點名竹輪。臺北關的表把不含動物肉類的加工水產品列在無須申報檢疫,加了豬肉、雞肉等動物肉類的就不在這一側。

乾干貝
經乾燥加工的水產品,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官方沒有點名干貝
魚板、竹輪
經調製加工的水產品,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魚板只在臺北關2019年的舊頁被點名,官方沒有點名竹輪
含動物肉類的加工品
不在無須申報檢疫的一側
生鮮、冷藏、冷凍的干貝
算不算經乾燥、加工調製的水產品,官方沒有說明,規定請看生鮮海鮮那一頁
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(2022年7月27日)

9. 經乾燥、醃漬、調製等加工處理之水產品及已完全去除內臟之魚產品。

官方原文
臺北關 農畜水產品及食品(2025年9月1日)

(一) 禁止攜帶活動物及其產品;但下列產品除外:經加工、調製之水產品。

官方原文
臺北關 常見食品應否檢疫問題(2019年12月製作的附件)

不含有動物肉類,且經加工調製之水產品,者(例如:魚鬆、炸魚皮、魚子醬、……魚露、蝦醬、蝦膏、蝦餅、未油炸之蝦餅麵團)。

官方原文
臺北關 旅客攜帶食品入出境規定(2019年7月29日舊版)

經加工調製之水產品(含罐頭):魷魚片、魚鬆、魚酥、蝦醬(無動物肉)、蝦膏(無動物肉)、魚板、魚子醬、炸魚皮、魚類罐頭。

官方原文

干貝只能帶1.2公斤嗎

常聽到的「干貝限帶1.2公斤」,是大陸地區物品的規定。限量表裡干貝、鮑魚干、燕窩、魚翅各1.2公斤的那一行,只寫在大陸地區之物品的欄位,沒有寫到日本的干貝。一般的限量表沒有干貝的單項上限,日本產的干貝要和其他農畜水產品合計,總量不得超過6公斤。干貝和魚板也是食品,自用食品價值1,000美元以下且重量6公斤以內,免申請食品查驗。

大陸地區的干貝
1.2公斤,鮑魚干、燕窩、魚翅也各1.2公斤
日本產的干貝
一般的限量表沒有單項上限,算在農畜水產品類總量6公斤內
超過時
要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的輸入許可證,向海關申報
自用食品免申請查驗
價值1,000美元以下且重量6公斤以內
臺北關 農畜水產品及食品(2025年9月1日)

(二) 大陸地區之物品 :……農畜水產品類 : 干貝、鮑魚干、燕窩、魚翅各限量1.2公斤;食米(白米或糯米)、熟花生、熟蒜頭、乾金針、乾香菇、茶葉各限量1公斤。總量不得超過6公斤。

官方原文
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4條附表(限量表)

(一)農畜水產品類 六公斤(總量)

官方原文
臺北關 農畜水產品及食品(2025年9月1日)

(一) 旅客輸入供自用之食品(錠狀膠囊狀食品除外),其價值在1,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者,免向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申請食品查驗,可逕行攜入。

官方原文
臺北關 農畜水產品及食品(2025年9月1日)

(三) 超過上開限量規定者,應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署(下稱國貿署)簽發之輸入許可證;另攜帶食米者,應併附行政院農業部農糧署簽發之進口同意文件,憑以向海關申報輸入。

官方原文

帶干貝回台灣要走紅線嗎

不必申報檢疫,和海關要不要申報是兩件事。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把「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」列為要向海關申報的事項,臺中關的入境報關須知也這樣寫。臺北關的問答在農畜水產品這一項,寫的是超過自用限量範圍的才要申報。兩份官方文字寫的範圍不同,不確定能不能走綠線時,依規定要走紅線。攜帶應稅貨物或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,貨物會被沒入,還可能被處罰。

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
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,要向海關申報
臺北關問答
農畜水產品這一項,超過自用限量範圍的要申報
不確定時
走紅線檯通關
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7條第2項

七、攜帶水產品及動植物類產品。

官方原文
臺中關 入境報關須知(2026年2月3日)

7.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。

官方原文
臺北關常見問答(2026年2月1日)

逾自用限量範圍之農畜水產品(含大陸地區物品)、自用藥物、化粧品、環境用藥及動物用藥。

官方原文
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7條第4項

入境旅客對其所攜帶行李物品可否經由綠線檯通關有疑義時,應經由紅線檯通關。

官方原文
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

旅客出入國境,攜帶應稅貨物或管制物品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者,沒入其貨物,並得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論處。

官方原文

常見問題

日本干貝可以帶回台灣嗎?

可以。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的參考表把經乾燥、醃漬、調製等加工處理的水產品列在無須申報動物檢疫。官方沒有點名干貝,曬乾的干貝屬於這一類。

干貝只能帶1.2公斤嗎?

1.2公斤是大陸地區物品的限量表裡的上限。一般的限量表沒有干貝的單項上限,日本產的干貝要和其他農畜水產品合計在6公斤以內。

魚板、竹輪可以帶回台灣嗎?

可以。魚板是經調製加工的水產品,臺北關2019年的舊頁也把魚板列在無須檢疫的一側。官方沒有點名竹輪。加了動物肉類的不在這一側。

帶干貝回台灣要申報嗎?

不必申報檢疫。但報驗稅放辦法第7條把水產品列為要向海關申報的事項,兩份官方文字寫的範圍不同,不確定時依規定走紅線。

生干貝、冷凍干貝可以帶回台灣嗎?

生鮮、冷藏或冷凍的干貝官方沒有點名,也沒有寫明算不算加工品。帶之前請先洽詢動植物防疫檢疫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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